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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建宏冤案之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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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昨天 20:19
  • 发表于 2011-10-2 14:16: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山西太原:崔建宏冤案之谜 有个恶棍名叫胡亮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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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0月02日    企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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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转自:《长城月报》CCN特约记者薛原! `5 `) z" i2 @: g3 y# E5 o
      山西商人崔建宏因涉嫌职务侵占,在经历了一审——发回重审——再审一审的司法程序后,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法院凭着三个版本的《资金明细表》、一份没有注册会计师签名的《审计报告》,以及多份存在争议的笔录,两次判处崔建宏15年有期徒刑,逾亿元资产判归他人。
    % R: A% S" n$ s1 e  包括“新中国刑法学奠基人和开拓者”之称的高铭暄在内的多位刑法学知名权威专家在分析此案后,感受到质疑和不解。(本刊曾在4月刊《崔建宏谜案》一文对此进行过报道)/ n; k. e, t! m; N5 e8 G2 j: h5 }
      崔的两个女儿崔若星、崔若琳姐妹,也在父亲被羁押、母亲遭网上追逃、家中资产被封的情况下,终止了工作和学业。始终觉得事情蹊跷的姐妹俩在经历了两年多的奔走和调查后发现,不论那些定罪证据能否经得起推敲;也不论在法律界争议纷纷的“推定”判决是否合法;更不论明明被指控为700万余元的职务侵占数额,法院却基于“鸡生蛋、蛋生鸡”的逻辑将崔家逾亿元资产判归他人的做法是不是荒诞;单就崔建宏案件之所以能被立案而言,其本身就存在很多疑点。  z; f! g: ?& ^' i  {) R
      自2008年5月被羁押以来,崔建宏已在看守所度过了29个月之多,再审二审的结果却迟迟没有做出。7 U* r+ H9 L) B  p; D
      救助还是惹祸?案发前手机中的秘密! K. V" {" c, Z% |8 \
      被羁押前的崔建宏是山西长治一个成功的民营企业家,在长治市拥有会馆、消防工程、林业种植等产业,资产逾亿元。2003年5月,他受朋友胡亮明之邀,出任了胡在山西太原的公司——山西亚太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从未在工商部门注册)总经理一职。- x. M" d' F  b: N; l, l" S
      据崔若星姐妹说,在父亲崔建宏出任这个总经理职务后,多次在回家时谈起,胡亮明多次通过编制虚假合同、重复抵押骗取巨额银行贷款,贷款也多用于购置豪车、豪宅、豪赌挥霍。所以,崔建宏感到了担心,在多次劝诫无效后,便于2004年4月底离开了胡亮明的公司。此后,除了2004年6月23日胡亮明请崔建宏帮助借款290万元为其倒贷,2004年8月3日又出借100万元帮胡亮明解难外,至案发前的4年内两人基本再无其他往来。
    3 M& U( ]8 i  H* @+ I! q1 l$ \+ z  2008年春节前夕,多年没有联系的胡亮明突然给崔建宏打来电话,称被债主逼债,向崔建宏求救。随后,胡亮明所说的债主也带人来到长治,住进了崔建宏妻子王俊英经营的弘洋会馆里。
    $ p- _% B  f( I2 Y  崔建宏被羁押后,女儿在整理东西时,发现了父亲遗留在家的手机,通过查询那段时间的手机通话记录以及留在手机上的短信、通话录音,竟发现父亲崔建宏在被羁押前,胡亮明曾经向崔建宏借款300万元!
    9 ^8 {4 N( P9 T5 S  胡亮明自称欠高利贷赌债不能偿,已经危及到生命安全,要求借款360万元。崔建宏当时在外地,没有答应。于是,他的手机此后便留下了一系列关于此事的短信,同时也大致勾勒出当时事情的经过。' i5 d# `$ \+ N
      号码显示为153XXXXXXXX(经崔若星后来了解,此手机号码属当时入住在弘洋会馆内的胡亮明的债主所有)在2008年2月2日下午5点53分发来短信:! d( c0 u. n3 M0 `% D+ Z& J% Z* c/ c
      “老崔,除非你永远不回长治来,我们会一直等下去,到时就不是现在的条件了,你最好考虑好,另外,我们住在你的酒店带的钱也不多,你还是招呼一下好。”# M3 V7 W/ N9 F4 R( W# ?
      2008年2月3日下午7点38分,该号码再次发来短信:
    / z$ k1 {9 e: ?" O8 Q7 A. X  “崔总,我们的耐心是有限的。”+ B, a' O8 V+ d3 H5 i* }; j
      号码显示为139XXXXXXXX(胡亮明的手机号)于2008年2月4日下午12点26分也发来短信:0 t* S8 S% x. C  a7 [; c' j- x
      “老大,我给你发了两个卡号,一个是民生银行胡亮明,一个是农行卡蒋XX,我现在已被一债主制裁,寸步难行,不便与你通话,我全权委托我的好友吕吉山与你协商解决此事。”% X+ G# Q) m8 }8 y
      从手机的通话记录上可以看出,崔建宏最终还是答应了出面担保从朋友处为胡亮明借款300万元。2008年2月4日,胡亮明又让其妻赵袁卿带着其亲笔信来到长治。在信中,胡亮明这样陈述:  G: ~8 c# C1 Y
      “春节期间我遇到了严重困难,在此情况下经由崔建宏担保,借款三百陆拾万元人民币,对该借款本人将五一路亚太大厦卖掉后优先偿还。本人承诺崔建宏同志与本人没有任何纠纷和疙瘩,过去向崔建宏借款140万元也力争在今年归还,过去借给崔建宏的住房本人帮助办理过户手续,对于前段时间与崔建宏的误会表示道歉。”$ ]+ C3 S! x( d5 D
      2008年2月5日下午1点30分和1点49分,胡亮明分别发来短信:. N( E. g0 q+ i4 V8 B6 m! [
      “崔总,二毛(胡之妻赵袁卿的小名——编者注,下同)早上五点钟就出发了,到现在还没办完,而我一直被债主百般摧残,我们既然说好,你就不要难为他们。你在海南旅游,而我却在一天天度日如年。都是明白人,我愿用这种方式作个了结也是无耐,何况还是向你借,希望你尽快发话办完早让他们回家。60万你看着办,我想你会给想办法的。最后一次求你了。祝全家春节愉快。”
    8 j$ v/ Q7 u& i, H  “老大,我只能要100万承兑,其余的必须是现金,否则我还是过不了今天的关,我想你不要为了这些小事为难我了,你是做大生意的,再说扣除10万元没有任何意义,你并不在乎这点,等过了年我去长治见你再给你亲自签名,请放心。”- n# s& Y# Y* w8 S# ^
      此外,崔建宏还在手机中留下了当时在沟通此事中的一些通话录音。其中,就有一条吕吉山(2007年11月起任胡亮明公司的副总经理)与崔建宏通话录音片段,时间显示为2008年2月5日下午2点左右。
    # i* z) i! B) a7 P3 m$ K  吕吉山:崔总,这样吧,二毛今天走了这一圈,提起亚太,心里面儿伤心欲绝,在车里哭的哇哇地,我说就算啦,胡亮明这个王八蛋,这几年对家庭、对企业、对员工都不负责任,你能这样宽容他,吕吉山代表我的良心,我的人格,包括知道这个事情的,都觉得你真的是仁至义尽了。
    * s$ q  Y- q6 _4 v  崔建宏:他现在是说360万,那60万我也要给他,他相信我要给他。$ J' Z* h6 D* w2 G! |2 w
      吕吉山:就这吧,崔总,今天我就做了这个主了,胡亮明他再说啥,你就骂他:胡亮明你他妈的王八蛋,老子就不欠你的!
    4 \5 G" I. D% D' w' W4 H; L9 T5 Y. s$ }  拿到崔建宏为胡所借的款后,赵袁卿于2008年2月5日下午3点6分发来短信:
    / d( ?( R" ~( Z+ X+ |  “崔大哥,事情已办好,多的话不想说了。二毛非常感谢。祝全家玩的开心快乐。”3 m+ v& |6 V. ?8 l* R
      在2008年2月5日当天,赵袁卿作为胡亮明的代表人,在长治还签了一份《借款补充协议》,其中明确写明:“甲方在受乙方聘用工作期间直至现在,崔建宏与胡亮明个人之间以及各自下属的公司企业之间没有任何经济的、利益的以及其他的关系和任何纠纷。”并再次约定,所借300万元以及之前欠崔建宏的140万元,在将其位于太原五一路81号的亚太大厦转让卖掉后,在一个月内将借款和利息全部还清,如亚太大厦在一年内无法变卖,此款将在2009年12月前偿还。
    8 _0 X* i' `- y- ?  2008年2月6日凌晨1点37分,胡亮明也发来一条表示感谢的短信:
    4 C. f" @. p6 {8 M9 u  “老大,谢谢你帮我勉强过了年,我总算回了家,其实,论我们的交情和我的人性,我是不会对你不忠的,记得曾经我跟很多朋友说过,只要这一生我能活下去,我不会找你,除非我破了产。现在看来还真应验了,现在比破产更难受,毛毛(赵袁卿)今天电话上说亮明我怎么也没想到你过成这样,其实我也没想到有今天,不管怎样,你还总是帮了我一下,再次感谢这笔来之不易的274万8千元救命钱,今天把钱分完后,我们全家还剩下8千元。你起草的协议我已看过,等年后我见了你会亲自签名,好让你永远放心,借你的钱我会倾家荡产的还上,如我还不上,我会让我的儿女们还,请放心,带着全家出去要注意安全。”
    . v, Z2 b/ w# v$ v  R  借款还是敲诈?
    1 }6 e: m2 s) X: R+ R/ A  短信、录音、亲笔信、借款补充协议……一系列的证据面前,崔若星姐妹认为:从这一切看来,父亲崔建宏与胡亮明之间及各自下属公司之间经济方面的问题,应该早在2008年2月5日借款发生时就有了一个了结——崔建宏不仅不欠胡亮明一分钱,甚至有可能胡亮明反而欠着崔建宏共计440多万元的巨款!; r% t+ |' q* ~
      姐妹两人认为:胡亮明春节前的借款行为,或许只是某些人计划的开始。2008年2月19日,春节尚未完全过去,有不明身份的人通过人身威胁、冒用《中国企业报》的名义私自制作假报纸等方式,屡次索要巨额钱财,对崔建宏展开了一系列的动作。9 w0 C( i' L$ p- n
      2008年3月1日,几个身份不明的人来到长治弘洋会所,会馆总经理李先生留下了与其中的社会人员闫某等人的录音资料,其中闫某称:/ \8 o, T+ P, J7 W
      “他(胡亮明)赌博了,他赌博输了小俩亿了”
    9 A/ w/ x6 J5 L2 ?! G0 B  “胡亮明现在还欠XX(名字隐去——编者注)不少钱,你知道吧”
    " v& }' B" R& Z) a# B- q. ?  此外,一个被闫某称为“老哥”的人则说:, W( L) |7 E7 V8 i. @4 ?& l
      “胡总他那边也做得工作嘞,不单单是天天弄几个小孩儿坐到这儿见崔总,满世界跟上他跑,不是这么个事情,你知道吧,不管是从黑道也好,白道也好,都做了工作啦,卯的就是花个几百万来处理这个事来了,好结果也好,赖结果也好,反正得有个结果,有个说法了。没个说法这个事是肯定了不了,老这么耗着也不是回事,今天上午(他)还打电话了,说不行了就得再加点人,闹上个二三十个人坐到这儿,我说你说加多少咱就加多少人。”
    . X. g9 D+ j5 u8 \$ \% S8 U  “(年前借款)那是故意假装可怜,想往回弄点钱了那是,这个事是两码事,你知道吧。年前这个事是他们设了个套儿,不管怎么样,就是想从崔总手里往回套点钱了,这是一种假象,年前他们只是想套一部分钱,可是现在他们找到了一部分证据,一部分东西也好,你知道吧。现在他们谈的就是三个矿的问题。”
    6 R1 c, l1 t/ N1 y4 n  “伙计,这个事怎么办呢?必须得这么个办这个事!他们带的人来啦,我把这个给卡下啦,说可以给你们帮忙跟崔总见面就可以。如果说人家带上一帮人来啦,没有咱的人在这儿,人家一群外地人坐你这儿,也是那么一回事,是吧。然后人家没事干了,大半夜的墙上给你喷点东西,写点字,影响弄大喽也不好,也是挺丢人的,你知道吧。人家(胡亮明)也想到啦,说不行喽,雇上点外地人晚上给你墙上喷上还钱啦,骗子啦啥的也是怪丢人的事,你知道吧。我的意思是你现在要不你跟崔总联系一下,让他跟老吕联系一下,说(让崔总和老吕说)你先让你这帮弟兄们撤了,我会去跟你们见面,谈这个事。让老胡给我打个电话说:你把弟兄们撤了吧。我保证一个都不留。”4 _/ V7 d& w8 P) j
      “出尔反尔,肯定是他下边的人也好,周围的朋友也好给他出的这个主意。反正他现在是狗急跳墙,弄上弟兄们在这儿坐的,太原弄一帮人看着崔总他们家姑娘”……
      q$ {, J- `, v6 A2 r# X  2008年3月3日早晨8点半左右,位于长治市梅辉坡小区的崔家所在的单元楼防盗门铃突然响起,崔建宏及崔若星通过厨房窗户往外看,看到五六个人站在楼下,其中有人正拿报纸包裹手里的砍刀。崔家全家人蜷缩在屋内,不敢应声。担心那些人会破门而入,崔建宏急忙将家中的门窗、电源全部关掉,尽量不发出声音。没多久,那些人撬开了楼下门锁,来到崔家门口,崔若星说,当时能听到他们跳起来从楼道的窗户往里张望的动静,还能听到他们交流说狠话。直到当日下午6点左右,感觉那些人离开了,崔建宏才电话联系了朋友前来营救,崔若星被连夜护送到河南避险。当时,崔若星刚怀孕3个月,因有人声称要派人绑架她,担心继续上班会有生命危险,崔若星被迫于2月28日以生病为由向单位请了假。
    8 t* b4 s* g& @( s! {2 r  2008年4月10日,一份冒用《中国企业报》名义私自制作的报纸被人邮政快递到崔建宏的手中,整版刊发的是署名为“中国企业报首席记者王启明”以及“特约记者吕吉山(即胡亮明公司的副总——编者注)”写就的一篇《一位国企领导干部在民营亚太公司的暴富之谜》文章。随即,有人打来电话,称崔不给钱就让其“身败名裂”。
    ! F+ t1 v! v' z; r  2008年5月6日,崔建宏报案求助于公安机关,将《关于胡亮明等人捏造事实、伪造会计凭证、雇佣黑社会对我进行敲诈和欺骗司法机关的控告材料》(附短信、录音等相关证据)等材料,以特快专递(EMS快递号:EU710210348CN)的形式寄往太原市公安局经侦支队。0 S, N# d' x% Y. o* |
      2008年3月27日胡亮明向公安机关报案,称崔建宏在担任其公司总经理期间,侵占公司财产700余万元,涉嫌职务侵占犯罪。匪夷所思的是,当时胡报案用的,是太原亚太实业集团物产有限公司——是崔建宏在胡亮明公司辞职近一年后的2005年3月方始登记成立的一家公司,跟崔建宏没有关系。3 i! K* m5 f$ v3 a& l: ~( @
      构陷还是犯罪?
    4 B7 n1 @5 y+ t* O3 I; U  据崔若星姐妹反映:父亲崔建宏提供给经侦支队的报案材料中,所有能证明自己没有犯罪的证据,都未提交至检察院、法院系统;能证明侵占与否的公司帐目,胡在案发后突然说“丢失”了,代为定罪的证据,是一份没有任何原始凭证,单凭财务人员数年后的印象而制作的所谓《资金明细表》。内容矛盾、数次变动;为增加其“合法性”,在此基础上又委托一家商业经营性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制作了一份《审计报告》,不可思议的是,这份代表着“合法”、“公正”的《审计报告》上却没有见到一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名——连《审计报告》的基本格式和要素都不具备。大量佐证的公安口供笔录,多为胡之亲戚或原公司下属的证言,且矛盾重重,而且居然有同一个办案民警同时在不同地方讯问不同对象的记录。9 q: N4 I5 v% V
      中国法学会为此案组织召开的“专家论证会”上,有专家提出这样的疑问:公安侦查机关、一审基层法院在完全排斥对父亲崔建宏有利的证据,并且即使就在这样的证据下,崔建宏还是被以“强行转嫁举证责任”,“推定”方式才两次被判有罪的;即便崔建宏犯了所指控的罪,他侵占的也应该是其任职期间的公司——山西亚太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跟报案单位——太原亚太实业集团物产有限公司没有联系,即便有联系,工商部门和税务部门公开资料显示,太原亚太实业集团物产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3月,却直到2006年7月才办理了税务登记,到2006年底,其公司纳税金额为0。: G+ v3 J- u: Z% H5 T
      一个没有经营的公司,如何能被侵占资产?更何况,崔建宏任职的山西亚太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根本就是个未经注册的虚无公司;检察机关指控的侵占数额为700余万元,法院却判定崔家的逾亿元资产都要归于胡亮明所有——因为这逾亿元资产是因这“侵占”的700万元赚来的,那么,如果崔建宏因“侵占”来的700万元而负债逾亿元,按照这近乎于“鸡生蛋、蛋生鸡”的逻辑,又该如何判呢?. t3 j( y  e! p  X- r' ]
      两年多来,崔建宏家属曾向省市法院、省市检察院、省市公安部门、省市纪检及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等相关部门进行了反映,新华社、《人民日报》等多家国家级媒体也对此案进行过披露。
    . m4 _  W4 _' X, L; \0 p6 r4 \5 U  令人回味的是据中国法院网上公布的资料显示,胡亮明所经营的各公司因经济纠纷作为被告被诉至法院,并在判决生效进行执行程序的案子高达44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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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昨天 20:19
  •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 14:24:53 | 显示全部楼层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慎防小人作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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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7-27 14:42
  • 发表于 2011-10-3 08:48:1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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