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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南北朝] 北魏史学家崔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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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10 小时前
  • 发表于 2010-5-29 01:17: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崔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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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鸿(478—525年)北魏史学家,字彦鸾,光弟敬友之子。太和末,为彭城王国左常侍。景明中,迁员外郎、兼尚书虞曹郎中,典起居注。迁给事中,兼祠部郎,转尚书都兵郎中。永平初,为镇南邢鸾行台长史。徙三公郎中,加轻车将军。迁员外散骑常侍。延昌末,加中坚将军,迁中散大夫、高阳王友、司徒长史。正光初,加前将军。撰高祖世宗《起居注》。孝昌初,拜给事黄门侍郎,加散骑常侍、齐州大中正。卒,赠镇东将军、度支尚书、青州刺史。有《十六国春秋》一百二卷。   台阁大臣崔光的侄子(世居今夏津县白马湖镇西部崔楼,崔庄,南店三村有一处)。仕魏为中散大夫,郎中加前将军。以本官修辑国史,后累官至给事黄门侍郎,加授散骑常侍、齐州大中正。   崔鸿秉性耿介,遇事直陈,为同僚所钦服,主张为官求才,不拘一格。公元513年(北魏孝武帝延昌二年)大考百官,崔鸿乘机向朝廷建议对“绩效能官,才必称位者,朝升夕进,岂拘一阶半级者哉?”   崔鸿聪明好学,少时就有著述。自公元500年(北魏宣武帝景明元年)开始,于公务之暇搜集整理旧史资料,于公元504年(北魏宣武帝正始元年)着手编纂《十六国春秋》,历时三载撰《十六国春秋》95卷,唯恐书中内容有悖朝廷之处,故未敢刊印。迄于公元528年(孝庄帝永安元年)其子崔子元,将其父所撰《十六国春秋》,缮写一本,奏献朝廷,藏于史馆。后因世事沧桑,原本失没,今仅有清人汤球《十六国春秋辑补》传世。
    3 k5 B- w# o5 l5 |& U6 e[编辑本段]相关生平* x0 q! r) _- z6 g* Z, S
      崔鸿(478—525年),字彦鸾,清河(今山东临清市东)人、祖上曾徙居青州之时水(今山东淄博市临淄一带)、东清河鄃(今山东夏津县)和南平原贝丘(今山东平原县恩城)。北魏著名史学家。   崔鸿出身于书香世家。其先人仕南燕和刘宋,伯父崔光是著名史学家,仕北魏,官至太子少傅、司徒、侍中、国子祭酒镶著作,曾参与撰修北魏国书。鸿“少好读书,博综经史”(《北史》本传,下引同)仕魏,历官尚书兵部郎中,司徒长史,孝明帝时诏以本官缉修国史。孝昌初年(525年),拜给事黄门侍郎,寻加散骑常侍、齐州大中正。卒赠镇东将军,度支尚书、青州刺史。   崔鸿“弱冠便有著述志”,他的志向就是要修撰一部全面的、系统的记述十六国历史的著作。他认为自从西晋“八王之乱”以后,虽然“所在称兵,竞自尊树”,但“能建邦命氏成为战国者,十有六家”。他们虽然都是少数民族所建的政权,但他们是这一时代的政治代表和象征,是中国历史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而总结这一时代历史的经验和教训,同样具有重要意义。其“善恶兴灭之形,用兵乘会之势,亦足以垂之将来,昭明劝戒”。此外,虽然十六国各有国书,记载本国史事,但“诸史残缺,体例不全,编录纷谬,繁略失所”。亟需加以“审正不同,定为一书”,编撰出一部记录这一时代的全史。   从景明元年(500年)开始,崔鸿便开始搜集十六国的旧史及其他资料。由于当时北魏刚迁都洛阳不久,各种书籍“率多分散”,他不得不“求之公私,驱驰数岁”,做到详细占有材料。为了抄录、搜集史料,他几乎竭尽了家产和俸禄,有时甚至没有买纸的钱,可见他是在生活清苦的情况下从事著述的。   到正始三年(506年),《十六国春秋》初稿已基本完成,但为了撰写最后的5卷“蜀录”,他四处访购常璩所撰记载蜀国历史的《蜀书》,但久求不得,为此他又一直耐心等待了近20年,直到得到此书,才补写了最后5卷。由此也可见作者著述之严谨。这样,直到正光三年(522年),《十六国春秋》才最后完成。   崔鸿编纂的《十六国春秋》,体例比较完备,改各国书为录,主为纪,臣为传,又有序例1卷,年表1卷,合计102卷。因为这部史书的叙事以晋为正统,怕忤犯了北魏朝廷,所以当崔鸿在世时,它没有公开传布。崔鸿死后,其子子元才缮写一部,于永安年间奏上朝廷。由于书中刊著了各国遗事,内容丰富,其中虽不免有疏略讹误等缺点,但在当时它仍是一部有价值之作。唐代修《晋书》时,曾征引了本书许多资料,唐宋类书也收录了不少。可惜这部书从北宋以后就亡佚了,现行的辑本有两种;一为明代屠侨孙等辑缀的《十六国春秋补遗辑佚》;一为清代汤球的《十六国春秋辑补》。   正光五年(524年),崔鸿伯父崔光病危。崔光掌修北魏国史多年,但他认为本朝历史不是本朝人所能修成的,史官只需记录时事,编著卷目,便算尽责了。所以直到他临终前,魏史仍“阙略尤多”。崔光把修撰国史的希望寄托于崔鸿,对鸿表示“群才非君莫可”,并向孝明帝推荐了崔鸿。   正光五年(524年),崔鸿受诏撰修国史,可惜他不幸染病,第二年便病逝了。死时崔鸿年仅48岁。   崔鸿是第一个为少数民族政权写史的人。他把十六国时期当作一个重要的历史阶段,把少数民族政权的历史提高到正史地位,并为此倾注了毕生心血,他的《十六国春秋》,不仅有宝贵的史料价值,而且在史学史上具有特殊的意义,开日后北魏史、辽金史、元史、清史之先河,是中国古代民族关系发展到一个新阶段的象征。   北魏崔鸿所著的《十六国春秋》,是研究十六国史的重要文献。目前所看到《十六国春秋》,是明万历年间出现的残本。《十六国春秋》散佚的时间,清代学者多有猜测。王鸣盛认为,“盖当五代及宋初而亡。”钱大昕认为,“宋人已无见此书者。”然王、钱二位均未做深入考证。其实,《十六国春秋》于宋时仍存。如北宋初编成的大型类书《太平御览》,即是抄录《十六国春秋》最多的一部类书。北宋中后期司马光编就的史学名著《资治通鉴》,亦大量抄录了《十六国春秋》的史料。在南宋还是可以找到《十六国春秋》存在的痕迹。如南宋初孔传的《东家杂记》提到,他读过《十六国春秋》。号称宋代四部目录书之一的《遂初堂书目》著录有《十六国春秋》。甚至明中期学者杨升庵也看到过《十六国春秋》,这比此后万历年间出现的《十六国春秋》残本要早。这说明到明中期,《十六国春秋》仍存在。   《十六国春秋》是北魏崔鸿所撰的一部记述自西晋灭亡至北魏统一北方前,北方十六个政权兴亡历史的断代史。   一   魏晋南北朝时代是个动乱的时代,而对于史学,却是个发展的时代。这一时期,“正史”名称开始出现,并且在图书分类中,“史部目录”正式形成,使得史学由作为经学的附庸上升为同经学并立的独立科目,并且确立了仅次于经学的重要地位。可以说,前承秦汉大一统之余绪,后启隋唐盛世之端倪的魏晋南北朝,在史学的进展上,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繁荣。   崔鸿的家世背景,不但富于史学的传统,而且其高门大姓的出身,更是为其成书提供了优越条件。北魏时期,崔氏为北方第一流的高门大族。崔鸿所属的这一支原居河北清河郡,其曾祖崔旷早年随南燕主慕容德南渡黄河,迁居于青州。崔旷在宋文帝时曾官至乐陵太守,崔鸿祖父崔灵延在宋孝武帝时为龙骧将军、长广太守、受封关内侯。孝文帝太和二十年(496年),北魏征南大将军慕容白曜平定三齐,崔灵延以败军之将被俘并迁至北魏代京附近。崔鸿的伯父崔光也一同被迁。崔光后来出仕北魏,参与机要,成为拓跋王朝倚重的元老重臣。崔鸿的父亲崔敬友是崔光之弟,曾出任本州治中、梁郡太守。更为重要的是,崔光也是北魏重要的史学家。从30岁起任著作郎,参与修撰北魏国史,到73岁病故,崔光一生的大部分时间都在史职,这或许影响到了崔鸿的史学撰述。   崔鸿自身亦富有才学。《魏书》称其“少好读书,博综经史”,以才学闻名于洛阳。他一生,历仕孝文、宣武、孝明三朝,仕途相对平坦,职事之余,被委以史任。北魏孝文帝太和二十年(496年),崔鸿被拜为彭城王国左常侍,开始了其政治生涯。宣武帝景明三年,迁员外郎,兼尚书虞曹郎中,敕撰起居。又迁给事中兼祠部郎,转尚书都兵郎中。永平初,徙三公郎中,加轻车将军,又迁员外散骑常侍,领郎中。延昌四年(515年),迁中散大夫、高阳王友,又为司徒长史。 正光三年(520年),加前将军,参修孝文帝、宣武帝起居。正光五年(524年),以本官修缉国史。孝昌初,拜黄门侍郎,寻加散骑常侍、齐州大中正。   正是在这样的时代、家世背景下,崔鸿最终成就了《十六国春秋》这部史学名著。   二   史称崔鸿“弱冠便有著述之志”,他见晋、魏前史皆自成一家,无所措意,乃转而综合十六国史,“定为一书”,名曰《十六国春秋》。此书在编写方面有如下特点。   2 《十六国春秋》散佚考略   (一)以民族平等的观念,撰述各民族政权历史。东汉之后,我国北方一些少数民族开始南徙,迁向中原地区,同汉民族杂居;尤其是西晋末期及西晋灭亡之后,北魏政权统一北方前,鲜卑、匈奴、羯、氐、羌等少数民族在北方及巴蜀相继建立了20个割据政权。民族平等的思想由此而有所成长。自从司马迁在《史记》中为少数民族立传之后,南朝国史,“氐羌有录,索虏成传”;北朝史书,则“南笼典午,北吞诸伪”。(《史通•断限》)但少数民族的历史在史书中仍处于附属地位。崔鸿之《十六国春秋》,则突破传统,将各国国书改名为录,各国帝纪改名曰传,“不附正朔,自相君长”,(《史通•表历》)将纷繁复杂的十六国史写成一部丰富的各民族的发展史。在记述各国史事时,系以各自之年号;各政权建立前,无纪年者,则用晋之年号。至于各国国主之事迹,亦按正史本纪之体例编年纪事。该书摒弃了视十六国为“偏霸”、“群盗”的民族偏见,在尊重客观史实,承认各少数民族政权的前提下,将十六国作为一个历史发展的阶段,作为区域性的政权加以考察,同时不把东晋、宋、齐作为“僭伪”附于十六国,亦不将北魏视作正统,而是平等对待,互不统摄,分国立史,说明崔鸿的历史观已经开始突破了封建“正统”与“僭伪”思想的藩篱,摆脱了传统的“贵中华而贱夷狄”观念的窠臼,史法公允而高明。   (二)态度谨严,志存实录。一是搜集史料不遗余力,宁缺勿滥。崔鸿为完成《十六国春秋》,从景明元年(500年)开始,职事之余便着手搜集十六国旧史及其资料。为了抄录所搜寻到的资料,崔鸿几乎耗尽了家产和俸禄。而且由于当时北魏首都刚从平城迁到洛阳,各种书籍“率多分散”,崔鸿多方搜求,寻查于公府,访之于私藏,“驱驰数岁”,直至正始元年(504年),才将搜集到的资料抄写完毕。为了撰写出史料翔实的“蜀录”,崔鸿在正始三年(506年)完成了《十六国春秋》的初稿后,仍多方搜求史学家常璩撰写的《蜀书》(即《汉之书》)。经过16年的耐心搜求与等待,才于正光三年(522年),“购访始得”。二是如实记史,仗义直书,有“在齐太史简,在晋董狐笔”的精神。如在记述北魏初期的统治时,并不为其野蛮落后作掩饰。书中如实记载了参合之役北魏军队坑杀数万后燕降卒之史实,即其一例。崔鸿自谓《十六国春秋》,“其书与国初相涉,言多失体”,实不止此处,像苻坚灭代,俘拓跋什翼犍和拓跋珪,苻坚以什翼犍荒俗而不知仁义,令入太学学礼;以拓跋珪不孝,迁之于蜀等史实都应一一计入。(注:参周一良:《魏晋南北朝史札记•崔浩国史之狱》。)   (三)取材翔实,记述丰富。崔鸿写《十六国春秋》参考了大量资料。他以范亨、韩显宗、姚和都、高谦之等诸国旧志为本,“稽以长历,考诸旧志,删正差谬”,又“约损烦文,补其不足”,(《魏书》卷67《崔光传附崔鸿传》)可谓取材完备,考辨细致。唐之《晋书》,其《载记》部分所采录的就是《十六国春秋》的材料。将《晋书•载记》与《十六国春秋》作对比阅读,我们就会发现《晋书•载记》大量抄录了《十六国春秋》的文字。清人赵翼曾称赞唐修《晋书•载记》,“尤简而不陋,详而不芜,视《十六国春秋》不可同日语也”,(《廿二史札记》卷10《晋书》二)实不敢苟同。   总之,崔鸿所撰《十六国春秋》,区分时事,各系本录,又有序例、表、赞,体例完备,包举各家,远较前此之“十六国”史为优。刘知几所谓“(崔鸿)考核众家,辨其异同,除烦补阙,错综纲纪,易其国书曰录,主纪曰传,都谓之《十六国春秋》,……由是伪史宣布,大行于时”,(《史通》卷12《古今正史》)当是公允之论。   三   崔鸿死后,其子崔子元将《十六国春秋》献出,使该书得以流传,“大行于时”。到唐初,官修《晋书》问世,由于其有关十六国史之事多采自《十六国春秋》,《十六国春秋》便同其他晋史著作一样,不受人们的重视,以致渐次散佚了。   《十六国春秋》散佚的时间,清代学者多有猜测。王鸣盛认为,“此书《隋志》一百卷,《唐志》一百二十卷,至《宋志》则无之,盖当五代及宋初而亡。”(《十七史商榷》卷52)钱大昕认为,“考《宋史•艺文志》、《崇文总目》、姚、陈、马三家书目,不载崔鸿《十六国春秋》,则鸿书失传久矣……是宋人已无见此书者。”(《十驾斋养新录》卷13)然王、钱二位均未做深入考证。其实,《十六国春秋》于宋时仍存。这方面的史料,特别是北宋时的史料最为充分。如北宋初编成的《太平御览》,即是抄录《十六国春秋》最多的一部类书。北宋中后期司马光编就的《资治通鉴》,亦大量抄录了《十六国春秋》的史料。对此,宋代学者以及清代学者,大都认同。如洪亮吉说:“崔鸿《十六国春秋》既系明人所辑,不足据凭。惟《太平御览》中所录,尚属当日旧书。”(洪亮吉:《洪北江诗文集》)又全祖望论曰:“司马温公《通鉴》荟萃诸书,其记南北朝事,除晋、宋诸正史外,以崔氏《十六国春秋》、萧氏《三十国春秋》为多。”   3 《十六国春秋》散佚考略   及至南宋,《十六国春秋》见诸书目以及被人们引用的情况越来越少。一些著名的目录学著作都没有记载它的存在。正如钱大昕先生所言,陈振孙的《直斋书录解题》、晁公武的《郡斋读书志》都没有提到《十六国春秋》。而《崇文总目》与《郡斋读书志》仅提到《十六国春秋略》,说明他们看到的仅是一个节本。晁公武甚至说:“鸿书久不传于世,莫得而考焉”。到宋元之际,马端临编《文献通考》,抄录晁氏上述之语,加深了人们对《十六国春秋》已于南宋亡佚的印象。   然而,细加搜讨,在南宋的一些文献中,还是可以找到《十六国春秋》存在的痕迹。如南宋初孔传的《东家杂记》提到,他读过《十六国春秋》。孔传为南宋初年人。《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曰:“《东家杂记》二卷,宋孔传撰。……是编成于绍兴甲辰。”孔传在考证曲阜鲁城的由来时说:“鲁城周回九里三十步。城之西南隅,即孔子之旧宅。昔鲁人泛海而失津,至于澶州,遇仲尼七十子游海上,指以归涂,使告鲁公筑城,以备寇。鲁人归且以告鲁侯,鲁侯以为诞。俄而群鹊数万衔土培城,鲁侯始信。乃城曲阜,讫而齐寇果至。此其所以为圣也。事载《十六国春秋》。其说神异,虽先圣之所不语,然鲁人尚能言之,所谓疑则传疑者。”   又与《崇文总目》、《直斋书录解题》、《郡斋读书志》等齐名,号称宋代四部目录书之一的《遂初堂书目》著录有《十六国春秋》。《遂初堂书目》是一部私人藏书书目。遂初堂为南宋孝宗时大臣、礼部尚书尤袤的堂号。尤袤酷爱书籍,加之其处于主管全国文化的最高官员——礼部尚书这样的社会政治地位,故有较多的私人藏书。陈振孙《书录解题》曾数次称道尤袤的遂初堂藏书之富,说:“礼部尚书锡山尤袤延之撰,家有遂初堂,藏书为近世冠。”(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卷18)依尤袤这样的地位和条件,家藏有《十六国春秋》应属可信。尤袤本人对藏书十分珍视,时人评价他的藏书说:“晋陵尤延之,始自青衿迨夫白首,嗜好既笃,网罗斯备,日增月益,昼诵夕思。重之不以借人。”(毛开:《遂初堂书目序》,《四库全书》本)这就对《十六国春秋》以及其他古籍的流传,造成了相当大的困难。   宋元之际,王朝嬗代,战火频仍,中国许多古籍面临灭顶之灾。由于这些古籍大多靠传抄流行,即使有刻本,发行量亦不大。特别是像《十六国春秋》这样与仕进之途无涉的史作,收藏者大约是三、五史学爱好者。因此,看到它的人不会太多。元初,马端临写《文献通考》之时,就没有读到这本书。《文献通考》的《经籍考》包括对《十六国春秋》所作的考论,正如《四库全书》提要所说,主要是采自陈振孙《书录解题》、晁公武《郡斋读书志》。当然,这里不能用《文献通考》的文字来作《十六国春秋》于元代失传的证据。   到明万历之前,我们仍然可以找到《十六国春秋》存在的踪迹。明初,陶宗仪《说郛》提到《十六国春秋》,但《说郛》对古籍的引用,多为二手材料,史料价值不高。明中期学者、号称著述之富为明代第一的杨升庵在自己的读书笔记中曾不经意地说道:“《容斋随笔》谓寒食禁火不由介推,其言似矣。近观《十六国春秋》,石勒下令,寒食不许禁火”云云。(《升庵集》卷68,文渊阁《四库全书》本)从其“近观《十六国春秋》”之语来看,升庵先生手边应该有是书。杨升庵生于弘治元年(1488年),卒于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也就是说,杨升庵所看到的《十六国春秋》,要比此后万历年间出现的《十六国春秋》残本早。   清初,还可以看到《十六国春秋》的踪迹,但已经是残本。康熙时的吏部尚书宋荦,曾在京西慈仁寺的古籍市场上,购得一部《十六国春秋》的残本。宋荦对此残本,甚为珍贵,并曾赋诗为念。诗云:“华灯九陌挂春风,独买残编古寺中。蜡屐夙曾师谢客,紬书今始识崔鸿。窗间冰雪归堪把,月下笙歌兴不同。明日又愁公事扰,西曹读律技偏穷。”(《藤阴杂记》卷7《西城上》)宋荦,字牧仲。 家世学养深厚。世称他:“性嗜古,精鉴赏。”(《熙朝新语》卷7,文渊阁《四库全书》本)这部被称之为“残编”的《十六国春秋》,究竟是传世本,抑或是明万历年间所出的被人们称之为“屠本”、“何本”的书?惜未可知。但依理揆之,清初去明万历未远,“性嗜古,精鉴赏”,且有累世家学的宋荦所珍视的这个残编本,应该不是明代万历以后被人们称之为“屠本”、“何本”的《十六国春秋》。   4 《十六国春秋》散佚考略(转贴)   又与宋荦约略同时的著名学者王士祯,曾向人们推荐读《十六国春秋》。他说:“余少与考功西樵兄言史事,自十七史外,如《史记》外,则有苏氏《古史》;前、后《汉书》外,有荀悦、袁宏《两汉纪》;《三国志》外,有谢陛季《汉书》;《晋书》外,有崔鸿《十六国春秋》。……凡此诸书,皆当兼收并采,不可以其不列学官而偏废之。”(王士祯:《分甘余话》)从这段话可以看出,在清初,《十六国春秋》并不是一部难以找到的书。但王士祯所提到的《十六国春秋》,可能是明代以来通行的“屠本”或“何本”。因此,我们推测,被宋荦所宝的《十六国春秋》残本,很可能是一个此前未被人发现的传世本。宋氏所藏这部残编本,下落不明。   明朝万历年间曾先后出现繁简不同的《十六国春秋》两种版本,一是屠乔孙刊百卷本《十六国春秋》(以下简称《屠本》),一是《汉魏丛书》所收16卷本《十六国春秋》(以下简称《何本》)。《屠本》在明朝至少刻了两次,一是王鸣盛所云“贺灿然为序”本,一是钱大昕所云“朱国祚序”本,皆100卷。 清代有乾隆四十六年仁和汪日桂竹书山房重刊本。清代学者对《屠本》大抵采取的是否定态度,称其为伪书。如全祖望云:“若以愚观之,则直近人撮合成书,驾托崔氏,并非宋时已有也……温公《通鉴考异》引鸿《年表》,则当是时《年表》必尚未失,而今本并无有。又(崔鸿)《本传》称,鸿书皆有赞序评论,在《通鉴》亦多引之,今本但取《通鉴》所引附注传尾,尚得谓非赝本邪!”又云:“若在崔氏,今本有同一事而三四见者,况其列传大都寥寥数行,不载生卒,不叙职官,东涂西抹,痕迹宛然,是不辨而自见者,古今无此史例也。”(《鲒埼亭集外编》卷43)钱大昕云:“明万历嘉兴屠乔孙、项林所刊,前有朱国祚序,凡一百卷,盖钞撮《晋书•载记》,参以他书复合成之,其实亦赝本也……明人好作伪书,自具眼者观之,不直一哂耳。又考《北史•崔鸿传》,鸿既为《春秋》百卷,别作《序例》一卷、《年表》一卷。今本无《序例》、《年表》。又鸿子子元奏称:亡考刊赵、燕、秦、夏、西凉、乞伏、西蜀等遗载为之赞、序,褒贬评论。今本有叙事,而无赞论,此其罅漏之显然者。”(《十驾斋养新录》卷13)   清代学者对《屠本》的评判基本正确,即:非崔氏之旧,属于伪书之列。但是,对《屠本》的史学价值不能因此而否定。因为尽管《屠本》的体例与崔鸿本传所言多有不合,列传内容又过于简略,但其取材皆有所据,并非杜撰。主要是以《晋书•载记》、《张轨传》、《凉武昭王李玄盛传》以及其他十六国人物传为基础,旁采群书之《十六国春秋》佚文和涉及十六国史事的南北朝著作而写成,实为辑佚之作。其体例与崔鸿本传不合,无赞、序之类,无《序例》、《年表》,列传内容过于简略,正说明其无据补缀,只好罅漏而不敢杜撰。从辑佚角度来说,屠氏为了务求恢复崔氏原书之全貌,不加考证,把群书凡记载十六国事一律收入,又不注明出处,以致真假难辨。诚如汤球所言:“明屠乔孙本自是伪撰,而采录繁富,知寝馈此书有年,第务为夸多,凡关十六国者一概收入,岂唯无征不信,亦似太乏剪裁,不但诸小记,如《邺中记》之类,不宜入此。即如《魏书》所载与诸国交争,每张大其词,何与于十六国而载之。鸿本传云,鸿以其书与国初相涉,言多失体,不奏。则岂有此。”(《十六国春秋辑补•叙例》)因而,整体言之,《屠本》是一部不甚理想的《十六国春秋》辑本。   5 《十六国春秋》散佚考略   对于《何本》之由来,清代学者意见亦未统一。《四库全书总目》说:“(此书)莫详其所自。……惟列僭伪之主五十八人(按:实为六十二人),其诸臣皆不为列传,全为载记之体,并非一百二卷之旧已不待言。证以《晋书•载记》,大致互相出入;而不以晋宋纪年,与《史通》所说迥异。岂好事者摭类书之语,以《晋书•载记》排比之,成此伪 耶?……或属后人节录鸿书,亦未可定也。”存疑而已。全祖望认为:“所有坊间《汉魏丛书》再取今本(按:指《屠本》)艾之,百不存一,则即系崔氏旧本,经此刊除,已不足观,况其为伪书乎!”钱大昕认为:“何镗等所刊《汉魏丛书》,仅十六卷,寥寥数简,殆出后人依托。”王鸣盛认为:“或云杭本《汉魏丛书》所收《十六国春秋》短录,故是鸿之旧。是说也,予犹疑之。”三家皆以《何本》为伪书。但汤球反诸家之言,认为《何本》即是《隋书•经籍志》所著录的《十六国春秋纂录》11卷,并认为崔鸿《十六国春秋》在隋朝时“原有二本”,即百卷本和《纂录》本,《纂录》本“系当时约本”;《纂录》本也就是后来《崇文总目》所著录的《十六国春秋略》、《通鉴考异》以为《十六国春秋钞》者。然而,《何本》究竟系从《太平御览•偏霸部》中抄出,还是《隋书•经籍志》所著录的《纂录》11卷并未亡佚,而被收入《汉魏丛书》,已无从详考。   四   由于清代学者对《屠本》不满,汤球遂以《何本》为底本,汇集《晋书》张轨、李暠等传及刘渊等《载记》及原书散见于群书中的其他材料,进行辑补,编成《十六国春秋辑补》,凡100卷,补做《年表》1卷,共计101卷。   汤球,字伯玕,又字笏卿,安徽黟县人。清末著名学者、著作家。汤球少年时代曾跟随同县著名学者俞正燮和汪文台学习,接受了相当正规的学术训练,于史学、经学、历算等方面造诣颇深。他一生以奉养双亲、讲学课徒和研究著述为乐,对科举入仕缺乏兴趣。成年以后,由于学问渊深,著述等身,成为宣、歙一带著名的学者领袖。汤球平生研究最为深透的是两晋历史,他认为《晋书》缺谬之处不少,因而广征博引,辑录了《九家晋纪》9卷、《九家旧晋书》42卷、《两家晋阳秋》5卷、《两家汉晋春秋》4卷、《十六国春秋辑补》100卷、《十六国春秋纂录》10卷、《晋诸公别传》1卷等多种晋史专著,成为晋史辑佚的集大成者。 除两晋史籍和史料辑补外,汤球还辑补有郑康成逸书9种,《太康地记》等地理类书籍3种,《山公启事》等杂著4种,为后人研究提供了很大便利。   汤球的《辑补》,至少有两大优点。   (一)忠于原著,信而有征。在《叙例》中,汤球自谓辑补方法与原则是,“取《纂录》本及《晋书》传记及原书散见于诸书者,别为辑本。编纂虽不及屠详,而采集要信而有征。”汤球在认定“何本”即为《纂录》,并以“何本”为底本做辑补工作时,虽未对《纂录》作考证上的交代,但其对自己的辑补工作提出了要忠于原著,“信而有征”的原则。正是在这一思想指导下,他抛弃了“屠本”,选择“何本”,以披沙拣金的精神,搜罗“原书之散见于诸书者”。《辑本》下了极大的功夫,内容虽不及屠本,但其态度却是严肃认真的。他在每条辑补材料之下,都详尽注明来源出处,为后人鉴别史料、考镜源流、利用史料、研究问题,提供了极大方便。这种忠于原著、信而有征的实事求是之态度是辑佚工作的生命,也是判断一部辑佚之作是否具有学术价值的标准。   (二)取材丰富,考订细密。在《叙例》中汤球自谓:“此本虽多依《晋书》传记补录,然其所误,如刘聪二刘后,《晋书•列女传》与《御览》所引互异,则自从《御览》所引而不录《晋书》。他如‘李特见杀’在太安二年而以为元年,‘李雄即位国号大成’而以为改元大武之类,亦自从《纂录》及见于《御览》者录出,而不录其误。”对于材料中的错讹之处,汤球亦一一加以订正。如太祖天兴二年,姚兴改号弘始,崔鸿《十六国春秋》以为改在元年;太宗永兴二年,慕容超擒于广固,崔鸿以为事在元年;太常二年,姚泓败于长安,崔鸿以为灭在元年,等等。汤球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史实作了细密的考订。   6 《十六国春秋》散佚考略   但是正如当今一些学者所指出的,汤球的本子还是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主要是对于所辑的某些材料,原本存在有史实错漏之地方,未能作深入校勘,而一些传主材料的归属尚需进一步考辨。另外,有关各国主传中十六国史事的系年,虽汤球的考证比屠本要清楚精确,但错误还是存在。例如,卷8《刘曜传》光初七年、九年、十年全部史事,核之《通鉴》,都分别推后了一年。   尽管《辑补》存在着一些缺点,但其重要的史学价值是不容忽视的。我们应该肯定汤球《辑补》的史学价值与地位。   五   崔鸿的《十六国春秋》是一部具有重要价值的史学名著。它在研究十六国时期的历史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汤球的《辑补》本虽未尽完善,但它以忠于原著的精神,对《十六国春秋》佚文作了尽其可能的辑补,给我们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同时,我们也应深入对《十六国春秋》各种版本的研究,从文献学的角度,完善《十六国春秋辑补》,推进魏晋南北朝史研究的深入。9 |; h$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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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0-5-29 09: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史学家崔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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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10 小时前
  •  楼主| 发表于 2010-5-29 13:53:43 | 显示全部楼层
    史学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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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10 小时前
  •  楼主| 发表于 2010-5-29 13:53:5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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