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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分数是孩子的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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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16 分钟前
  • 发表于 2010-6-20 00:35: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父母在生活中能很容易感受到这样一个细节,每当孩子考试结束后,一般来说孩子都不愿意到亲戚家里串门,为什么呢?3 \$ g0 `* R4 D* d9 j& S(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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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个很简单的原因。因为有很多成年人,一见着孩子就问,考完了吗?考了多少分?第几名啊?这似乎已经成为一种模式,看似是成年人关心孩子的方式,可是对于孩子而言是一种什么感觉呢?许多孩子说最不愿意回答这个问题,考得好的不一定愿意回答,那考的差的就更不愿意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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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7 e$ L' N1 ?! ^  h- l  考试分数对于孩子来说意味着什么?我认为,考试分数应该视为孩子的隐私。: _4 I$ I7 b* ^9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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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期以来,学生的考试成绩被按照分数高低排名次并随意当众公布的现象,在中国屡见不鲜。北京一位高三女生说:“我们的考试测验如家常便饭。不光考,还排名次。我们两个文科班共98人,从头排到尾,不仅在班上念一遍,还在家长会上念一遍。这是同学最讨厌的,也是最害怕的。再说了,第98名还有什么信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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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o& A$ v  }) l  我们常见诸多报刊披露,学生由于考试成绩差,深感在同学面前抬不起头,如果性格内向,加上家庭的教育方法不当,常常引发出一些不该发生的悲剧,有的学生喝敌敌畏自杀,有的学生残忍地杀害了自己的亲生父母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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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W; P4 g" L0 ?' D( P7 L  当然,我们不会幼稚地得出结论——仅仅是由于按分数高低排名并公布于众导致了种种悲剧,因为还有更深层更复杂的原因。但是,我们必须看到,按分数排名次和公布于众恶化了学生的生存环境,常常成为悲剧的催化剂和导火索。其实,强行公布分数和排名次是一种严重的歧视行为,是对学生正当权利的野蛮剥夺,必须予以制止。& M; u* G7 F! ?& f# c+ ~5 w6 a1 M

    - s( ]* v! N$ ^; m+ X  也许,有人会说,隐私是有权不公开的,可考试分数算什么隐私呢?就让我们看一下什么是隐私。据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编的《现代汉语词典》定义,隐私的唯一解释为“不愿告人的或不愿公开的个人的事”。想想看,哪个考分低的人愿意公开自己的分数?既然低分有可能使其处于不利地位,他为什么不可以将分数作为自己的隐私呢?- p( a. N# w0 |! N1 D

    / p  o) {# U9 j5 Z. K  1994年11月10日,国家教委在《关于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意见》中曾明确规定:“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单纯以学科考试成绩或升学率高低评价学校和教师,不得给学校、学校也不得给教学班和教师下达学生考试成绩或升学率的指标;不得以此排列学校、教师、班级的名次,也不得以此作为评价他们工作好坏,进行奖惩的主要依据;学校、教师不得按学生考分高低排列名次,张榜公布。”1 v$ T# h. @8 p7 G  W. F  M1 a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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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有一则具体案例。! ~& A. {) Z) C- C  _3 l4 y) f

    3 T0 s% R  j. P' h  四川省某县一中学在工商银行办事处和镇政府门口张贴了两张“成绩汇报”,除公布了本校部分学生的高分成绩外,还将并未在该中学读书的4名学生的不理想考分作了公布,引起4名学生及监护人的不满。一周后,该中学又将此“成绩汇报”交镇党政办公室。5 q. b6 m" X6 c;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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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此,4名学生状告学校侵犯名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该中学公开张贴“成绩汇报”,虽然是为了吸收生源,主观上无侵害原告名誉权的意思,但在客观上公布了原告不愿公开的成绩,侵犯了原告的隐私权,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据此,作出如下判决:被告在本判决生效后5日内,在同一地点以公告形式向4原告赔礼道歉,公告内容交法院审核,此公告应保留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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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X: T; w7 C* q: N1 I, j  法院判决的理由有三:首先,被告损害原告的事实存在。被告在没有取得原告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其不愿公开的成绩公布于众,侵犯了原告的人格尊严,对原告名誉造成事实上的损害。其次,被告有不可推卸的过错责任。虽然在主观上被告是为吸收生源,但把本校考分高的学生与他校考分低的学生(原告)相比,客观上起到宣扬本校、贬低他校,损害原告名誉的作用。最后,被告的行为具有违法性。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0条规定,泄露并宣扬他人隐私,给他人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也是侵害名誉权行为,加害人要承担名誉侵权的法律责任。被告违反上述法律和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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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e/ n# {1 G6 _, u3 l" y* L2 y' v  从教育学角度看,学习成绩不能完全反映一个人的全部水平,况且学习好坏的原因是很复杂的,你不可能简单根据名次来判断孩子的优劣,这本身是不科学的、不公正的,是缺乏人文关怀的。要在全社会尤其在父母、教师和学生当中树立儿童拥有隐私权的观念,保护孩子的隐私,尊重儿童的人格。我的教育建议是:" R8 F+ G  `$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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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以孩子的考试成绩和名次判断孩子的优劣。任何考试与比赛总会有第一,也必然会有最末,孩子的考试成绩与名次虽然能在某方面说明孩子的学习状况,但仅仅是阶段性的、暂时的,并不代表孩子永远都是第一或最末。孩子总是在不断进步的,要相信孩子下次会表现得好一些,更好一些。" e4 g' ]! O: Q0 N2 B( v

    $ J3 \. j* A! A5 B8 ^9 ~! k& E  与教师单独交谈。作为监护人,父母有权知道孩子的学习状况,教师也有责任向家长如实介绍,但是否公开学生的分数仍应尊重学生的意愿。实际上,小学和初中阶段的学生,真正重要的是学习态度和学习方法,并非分数。建议教师与父母分析学生状况应单独交谈,在尊重孩子的基础上,共同引导孩子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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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w0 T* k, a9 F; Y5 d/ \! z  与孩子一起总结。作为父母,在孩子每次考试测验之后,不要总是仅仅关心最后的分数,而应该关心孩子的学习态度和学习方法,也可以和孩子一起总结,一起分析孩子考试时失误的原因或考试优异的经验。这样的效果会是积极健康的。 9 H  @3 E+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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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  y# x" b& j" Q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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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0-6-20 09:38:4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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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16 分钟前
  •  楼主| 发表于 2010-6-20 15:47:5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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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16 分钟前
  •  楼主| 发表于 2010-6-20 15:49:0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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